修业期满正常毕业的毕业生在离校时,学校发放的证件一般有:
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、户口迁移证(武汉市实行网上迁移,员工只发户口底页)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(如毕业生是党员)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材料。
由毕业生自己负责落户;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在7月15日以前通过机要途径转寄。
毕业生离校后,有关落户、档案转递按以下程序办理:
1、直接派遣到单位的
毕业生到单位报到以后,将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、户口迁移证(户口底页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材料交给单位,由单位集中办理毕业生的落户事宜。10月份以后,应到单位档案保管部门查看单位是否收到本人档案,没有收到的,应及时登录学校就业网(http://job.hzau.edu.cn/)查询。到我省市州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,须先到市州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,办理报到证及户口、档案转签手续。
特别提醒:“户口迁移证”上的“迁往地址”一般只写到“xx省xx市”,没有具体填写到单位落户的派出所。
户口迁移证(户口底页)遗失补办及相关事宜向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。
2、办理了人事代理的(指报到证开至“xx省(市、区)人才中心”)
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,应将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、户口迁移证(户口底页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和照片(按照各人事代理机构的要求提供)等材料交给人事代理机构,由人事代理机构集中办理落户。签约单位在上海,需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毕业生,应要求人事代理机构出具户籍证明材料,并携带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户籍证明材料到单位报到。
由单位集中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的,到单位报到后,将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、户口迁移证(户口底页)、毕业证、学位证等材料交给单位,由单位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落户手续。
3、派回原籍的(指报到证开至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)
派回原籍的毕业生不需要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,凭派回原籍的报到证、户口迁移证(武汉市生源发户口底页)到迁出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,武汉市生源毕业生可以到当地公安分局或迁出地派出所落户。